一、路线简介
慕田峪位于北京市东北的怀柔县,由于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慕田峪自古以来就是拱卫北京的军事要冲,公元1368年由朱元璋手下大将徐达在北齐长城遗址上督建而成。此段长城西接北京昌平县的居庸关,东连北京密云县的古北口,为明代所修筑,为京师北门黄花镇的东段,自古被称为拱卫京师、皇陵的北方屏障,的重要关口之一。被称为“危岭雄关”。在此曾发生过多次战事,其中最著名的是明代的几次战争。
明永乐二年(1404),这里设正关,在高山之上筑长城。因在沟谷抬头仰望,仿佛上可接天,故名摩天峪(谷)关,由于摩天与慕田近音,且峪和谷是通假字,后来就叫慕田峪(谷)关了。到了明末,开始有赫、王、杨等姓人家迁至此地居住,逐渐形成村落,并因此而得村名。
村北的长城,建于北齐,隋唐代曾多次修葺。明永乐年间所建的慕田峪关,在嘉靖年间曾拆建,并留有“慕田峪”的匾额。长城用花山冈岩、石灰等料石砌筑而成。双面垛口,敌楼密集,城上有明代大炮,均为双雉堞口射孔筑在垛口下方,呈顶部弧状的方形孔,既便于打击敌人,又便于保护自己。据《四镇三关志》记载:“嘉靖二十二年(1543),西掳犯慕田峪关、贾儿岭、地方官军御却之。”村中原有城堡一座,长宽约一百米,现仅存城基。中国南北朝时的的北齐(公元550年—577年),就在慕田峪筑有长城。
线路景点:
雁栖湖,野长城,慕田峪长城红叶,正关台、大角楼、秋色
线路强度:
上升800米,距离11公里,属中等难度,个别路段需手脚并有,有一定危险。路段中有部分未经修缮的野长城,道路破碎。
二、组织事宜
领队:刘博 郑涛
时间:11月11日(星期日)
集合时间:7:00
集合地点:北大东北门(地铁站A口)
每人费用:100元
交通方式:包车
三、报名事项
报名条件:协会会员、身体健康、热爱运动、热爱户外运动、具有团队精神。
报名方式:采用协会网站报名平台报名,http://toeapu.pku.edu.cn/。如您还没有注册,请联系协会已注册会员,索要邀请码,或者到协会QQ群(257839928)或微信群里领取,注册后登录报名。请注册时,填好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年龄、院系、手机、邮箱、户外徒步经历、身体健康状况、愿意担任的队内职务等信息。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9日12:00
四、具体行程
07:00 北大东北门集合
09:00 到达卧佛山庄开始上山
11:30 野长城城楼午餐
12:40 慕田峪大角楼
14:00 慕田峪长城非常勿扰拍摄点
15:30 下长城
16:00 上车
17:30 抵京
以上为参考行程
五、注意事项
1、请勿迟到。
2、请吃早饭。
3、自备午饭,自带水不低于2升(建议带热水,还可用保温杯带热粥)。欢迎美食分享。行进过程中少量多次原则小口喝水。
4、多层着装原则,贴身穿舒适的速干衣裤,中间抓绒,外穿冲锋衣;建议穿防滑徒步鞋(勿穿新鞋、高跟运动鞋);薄手套、帽子、头巾必备;有手杖的请尽量自带手杖;建议下山时戴护膝。
5、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前不超领队,后不落后于押后。
6、注意安全!勿擅自离开队伍,勿做危险动作。徒步前热身,徒步后拉伸。
7、注意环保,注意个人物品避免丢失。
8、注意防晒、防风、防雨雪、防寒、防滑。
特别注意:
1、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大风、雨雪、雾霾等),活动将取消,领队将提前一天通知变动。
2、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请参与者了解相关户外活动的免责声明。
3、为保障活动的安全和精彩丰富,也为了协会积累更多的线路资料,请大家在报名时,根据特长认领一下职务:向导、押后、摄影、队记、队医、小白兔(负责“零垃圾”徒步理念的执行)等职责。
4、请各位会员完善自己的个人网站信息,以免出现姓名、身份证和年龄等错误,发生不能投保的现象。
5、已报名的老师,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请于11月9日下午15:00以前,发短信给领队刘博1565二九六9656
北京大学教职工户外健身协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1、本协会是一个自发、自愿的户外健身运动群体者发起成立的组织,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2、本活动为自助自愿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向导及财务总管和队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1、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4、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5、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7、更详细内容请参照协会网站关于参加户外活动的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