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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5 “山海同游”户外体验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05 00:00:00 | 点击:

一、活动特色:

  1. 了解海洋文化,包括参观码头、渔船,了解渔民的劳作和生活;

  2. 自己动手织网、捕鱼、钓螃蟹、放烟花和孔明灯,体验童趣,增强孩子动手能力;

  3. 乘坐渔船或竹筏畅游大海并登陆海中小岛,难得的机缘和挑战;

  4. 到部队参观战斗机并用晚餐,独家体验军旅生活;

  5. 攀登万里长城的西部起点,寻觅野长城。

  6. 绥中苹果、白梨享誉海内外,在瓜果飘香的丰收时节,去果园采摘,满载而归。

  7. 整个行程,大快朵颐,回家的感觉,必须吃好喝好玩好

  8. 海鲜管够、酒水管够、水果管够 海景标间

二、活动内容和安排

10月2日(星期日) 7:00 北京大学东北门(北大东门地铁站A口)集合出发

7:00-12:30 奔赴辽宁绥中海滨

12:30-14:00海鲜啤酒餐桌

14:00-17:00 海滨亲子活动、团队拓展(撕名牌、拔河、沙滩足球、排球等)

18:00-21:00 烤全羊和自助烧烤(肉串、鱼、鸡翅、蚬子、茄子、土豆等)、西瓜

21:00 篝火晚会,手持烟花、孔明灯

10月3日(星期一)视天气情况决定哪天看日出

7:00-8:00 早餐

8:00-12:00 永安野长城

12:00-14:00 农家饭(水豆腐、烀玉米、烀饼等)

14:00-17:30 绥中机场参观战斗机

17:30-19:00 部队晚餐

10月4日(星期二) 4:50 看日出、赶海拾贝

7:00-8:00 早餐

8:00-10:30 渔船或竹筏出海,争取登陆一座小海岛(风平浪静的话)、撒网捕鱼

10:30-12:00 参观渔人码头

12:00-13:30 渔家饭(各种煎炒烹炸炖的海鲜)

15:00-17:00 体验织鱼网

17:00-18:00 钓螃蟹

18:00-20:00 晚餐

10月5日(星期三) 7:00-8:00 早餐

8:00-11:00 九门口长城或三山

11:00-12:00 果园采摘(免费摘5斤,其它自费)

13:00-14:00 午餐

14:00 返京

四、组织事宜

领 队:刁建森 朱博雅

时 间:10月2日-10月5日

集合时间: 7:00(车不等人,不要迟到)

集合地点: 北大东北门(地铁A口)

人 数:50

交通方式: 包车

费 用:成人1500,中学生以下的小朋友1400元

五、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请登陆户外协会网站报名 http://toeapu.pku.edu.cn

报名先报先得,截止日期:2016年9月28日12:00

报名后请加刁队微信(13552546302)以便建群和交费。

六、注意事项:

1.请吃早饭。

2.自备零食、路上用水、水杯。

3.穿着舒适运动外衣(早晚需要厚衣服),运动鞋合脚防滑,误穿新鞋,高跟运动鞋。女士可带长裙,海边荡秋千或照相时美美哒。

4.自备泳衣(当地买也很便宜)、泳镜、太阳镜、沙滩鞋、登山运动鞋,防晒霜,不用带泳圈。可自带玩沙和戏水玩具,可带钓具。

5.请勿迟到。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

6.注意安全!勿擅自离开队伍,勿做危险动作。

7.注意环保,注意个人物品避免丢失。

8.注意防风、防雨、防寒、防晒。

特别注意:

1.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活动将推迟进行,领队将提前一天通知变动;

2.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请参与者了解附件《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3.为保障活动的安全和精彩丰富,也为了积累更多的线路资料,请大家在报名时,根据特长认领一下职务:向导、押后、摄影、队记、队医、小白兔(负责“零垃圾”徒步理念的执行)等职责。

4.已报名的老师,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请于9月29日下午15:00以前,发短信给领队刁建森13552546302

附件: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1、户外协会遵循环保、自助、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2、本活动为自助自愿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向导及财务总管和队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1、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4、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5、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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