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线简介
本次活动是11月1日下店村-驻跸山-凤凰岭穿越路线的延续。这次将从昌平区漆园村出发,从凤凰岭后山西侧山坡攀登至上方寺垭口,然后沿主山脊向南行进,沿途经过小风口、大风口,登顶阳台山,最后从阳台山东侧山坡下撤至车耳营村。全程预计18公里,累计上升超过1500米,其中小一半路程在山脊崎岖小道上随山势起伏前行。与上次驻跸山线路相比,本次山脊路线略微成熟,人迹不再罕至,是京郊户外越野徒步的经典路段,但难度系数仍然不低,强度中等偏上,距离和强度都远超上次。

欢迎协会广大会员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参加者需要身体健康,有经常户外锻炼的习惯,体力充沛,意志坚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遵守团队纪律。
二、沿线风景
漆园村,小风口,大风口,阳台山等。

三、组织事宜
领队:霍龙社,王伟
时间:11月15日(周日)
出发时间:7:00
集合地点:地铁北京大学东门站A出口
人数:20人(严格控制名额,如报名数超员,将结合报名次序和体力等因素挑选队员,老队员优先)
交通方式:包车
费用:70元/人(学生40元)
四、具体行程
6:50 北大东北门(地铁4号线北大东门站A口出)集合
7:00—8:30 乘车到达昌平区流村镇漆园村
8:30—12:30 徒步穿越:漆园村—上方寺垭口—小风口—大风口
12:30—13:00大风口自助午餐
13:00—17:00徒步穿越:大风口—阳台山—车耳营
17:00—18:00乘车返校
行军原则:每50分钟休息5分钟,行军以100步/分的中速前进。
五、报名事项
报名条件:协会会员、身体健康、热爱户外运动、具有团队精神。
报名方式:采用协会网站报名平台报名,http://toeapu.pku.edu.cn/。如您还没有注册,请联系协会已注册会员,索要邀请码,或者到协会QQ群(257839928)或微信群里领取,注册后登录报名。请注册时,填好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年龄、院系、手机、邮箱、户外徒步经历、身体健康状况、愿意担任的队内职务等信息。
报名截止日期:11月13日中午12:00。
报名前请务必全文阅读此招募书。
六、注意事项:
1、请吃早饭。
2、自备午饭,自带水不低于1.5升(建议带热水)。
3、贴身穿舒适的速干衣裤,外穿冲锋衣(必备),中间抓绒、羽绒衣备用;建议穿防滑防水徒步鞋(勿穿新鞋、高跟运动鞋),带备用袜子;手套必备;帽子必备;头巾、太阳镜必备;头灯必备。
4、请勿迟到。
5、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
6、注意安全!勿擅自离开队伍,勿做危险动作。
7、注意环保,注意个人物品避免丢失。
8、注意防晒、防风、防雨雪、防寒、防滑。
特别注意:
1、如遇极端恶劣天气(雨雪、大风、雾霾等),活动将取消,领队将提前一天通知变动。
2、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请参与者了解相关户外活动的免责声明。
3、为保障活动的安全和精彩丰富,也为了协会积累更多的线路资料,请大家在报名时,根据特长认领一下职务:向导、押后、摄影、队记、队医、小白兔(负责“零垃圾”徒步理念的执行)等职责。
4、已报名的老师,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请于11月13日下午15:00以前,在网站撤销报名,并发短信或打电话告知霍队1860幺幺03玖玖8。
5、请各位会员完善自己的个人网站信息,以免出现姓名、身份证和年龄等错误,发生不能投保的现象。
北京大学教职工户外健身协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了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的全部内容: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1、本协会是一个自发、自愿的户外健身运动群体者发起成立的组织,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2、本活动为自助自愿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向导及财务总管和队员。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1、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3、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4、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5、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